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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师范学院关于办理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免考、学分互认及毕业论文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|
信息来源: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:2021年3月2日 浏览:145 次 |
各助学单位: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通知,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免考、学分互认课程手续的办理及毕业论文的评审工作安排如下: 一、免考、学分互认办理 1、申请办理时间: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(周末不上班)。 2、申请办理地点:贵州师范学院乌当校区新实训大楼六楼自学考试部611办公室(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)。 3、要求:免考证明材料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免考文件,学分互认材料详见贵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学分互认实施方案。 二、毕业论文评审办理 1、申请办理时间:2021年3月1日至3月25日(周末不上班)。 2、申请办理地点:贵州师范学院乌当校区新实训大楼六楼自学考试部611办公室(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)。 3、论文提交材料要求: 提交的自考本科毕业论文(毕业设计)应符合下列要求: 1.纸质版论文定稿1份,格式符合《贵州师范学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》。 2.纸质版查重报告1份,不符合检测标准(重复率在30%以内)的不能提交毕业论文。详见《贵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查重相关规定》。 3.集体提交论文的助学单位还需提交一份毕业论文申请表。 (网址:http://ces.gznc.edu.cn/zikaobu/show_content.php?id=2331) 4.所学专业课程仅剩4科(含)以下未通过者,方可提交毕业论文(毕业设计)。 5.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不予受理。 联系电话:0851-85816532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 2021年1月8日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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